記者陳怡靜/桃園報導
桃園市一名林姓媽媽與39歲陳姓同居人,陳男於前年10至11月間,因細故持竹棍「管教」當時年房屋貸款僅11歲的男童,造成男童臀部與腿部嚴重瘀傷,男童經送醫治療,醫護人員察覺男童傷勢有異,遂通報房屋貸款市府,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,桃園地檢署偵結,將陳男依家暴傷害罪嫌起訴。
起訴書指出,陳男前年10月至11月間,因管教問題,在住處多次持竹棍毆打林童臀部與腿部處,造成男童嚴重瘀傷,經送醫救治,醫護人員驚覺男童遭到家暴,遂立即通報市府。
社福人員詢問男童時,男童房屋貸款指出曾遭陳男毆打,並表示要向陳男提告家暴傷害;陳男到案後也坦承犯行不諱,檢方偵結,據男童傷勢照片及醫院診斷證明,確認陳男犯行明確,因此依家暴傷害罪嫌起訴,而男童由於尚未成年,另房屋貸款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,建請法院加重其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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