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光代書》
我們以最低的利率
當您最強的後盾
房屋.土地.建地.農地.持分1️⃣、2️⃣胎
超強優惠利率1.2%、歡迎洽詢🏦🏦🏦
✔用安全無負擔的方法,幫您解決資金問題👌👌👌
✔實體店面,透明化作業,絕對安心🧐🧐🧐
✔無高額利息,輕鬆無負擔👍👍👍
❌不勉強❌不騷擾❌不吃虧,放心交給我們!
只要您有需要~💵💴💶💷💰
找新光 就能解決您的問題
☎️ LINE:🆔0917333666(24H服務)☎️專人服務專線📲0917-333666 (林專員)
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繼承房子再出售,就有了不同稅率,近年更出現不少出售後面臨高額稅金的案例,不少繼承者誤觸,後悔「太快賣房子」。專家特別提醒,「被繼承者」例如父母是2016年之後取得的房子,且後來過世,繼承者將這樣的房子馬上出售,都會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。
▲父母生前若在2016年後取得房產,過世後子女繼房子馬上出售會有房地合一稅問題。(圖/記者蔡佩蓉攝影)
先前就有代書分享案例,父親今年過世,他的兒子繼承一間父親2016年之後買的房子,由於父親缺錢生前就將房子做了高額貸款,兒子想說繼承之後把房子賣掉,就不用繳納貸款,沒想到賣掉之後帳面小賺50萬元,卻得繳400萬元房地合一稅。
資深代書劉坤圖指出,被繼承人的房子,若是在2016年以前取得,房地合一稅適用舊制,因土地不用課稅,出售房產的整體稅金通常不高;被繼承人若在2016年之後取得房產,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,繼承人再售屋是以繼承當下公告土地現值,作為房地合一課稅標準,要繳的稅金就相當可觀。
不少熟悉地政法規的專家也提醒,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對贈與跟繼承案件稅金影響很大,尤其建議繼承人一定要把被繼承人取得房子的時間搞清楚,再評估要不要出售,否則就會面臨龐大稅金問題。
出處:三立新聞網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