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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,前年不滿汪姓計程車司機追求、電話騷擾其女兒,蔡男又發現汪男在其住處附近盯梢,前往理論,雙方爆發口角衝突,蔡男一怒之下持水果刀殺死汪男。高雄地院昨天下午依殺人罪判蔡男6年6月。可上訴。
▲蔡男持水果刀狠殺小黃運匠。(圖/示意圖 資料畫面)
判決書指出,汪姓被害人為計程車司機,對時常搭車的蔡姓女子產生好感,約從2015年11月開始追求,但對方並不領情,甚至不願見面或接聽汪姓運匠的電話,汪男竟失理智,對蔡女及蔡父騷擾、恐嚇,或傳送恐嚇、辱罵簡訊,甚至頻繁駕駛計程車至蔡女住處附近徘徊、守候,或於清晨敲打蔡女住處大門。
2017年3月30日清晨,汪姓運匠又到蔡父和蔡女住處附近之巷口停留,與蔡父發生激烈口角爭執,汪姓運匠並對蔡父恫嚇「如果蔡姓女子亂交男朋友就要讓她死」,更嗆說如果不是看蔡父年紀大,也要找人處理他,蔡父當下忍無可忍,返家取出水果刀 從計程車車窗外朝駕駛座內汪男胸、腹部等要害部位猛刺。
鄰居聽到聲響後上前查看,看到蔡父持刀站在計程車旁,車內汪男已無意識,經救護人員趕到現場時,汪男已無呼吸、心跳,經送醫院救治後,當天上午8時8分宣告不治。高雄地院昨天下午依殺人罪判蔡男6年6月。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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