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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某護理之家於去年2月農曆春節期間,竟未安排護理人員值班,僅交由一名外籍看護看守,導致一名陳姓住民身體不適時,未獲專業護理人員及時醫療救護,不幸休克身亡,死者家屬質疑護理之家有明顯疏失之責,桃園地檢署偵結,將黃姓負責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。
▲護理之家農曆春節期間未安排護理人員值班,導致一名住民休克身亡,檢方將負責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檢警調查,護理之家於去年2月17日農曆春節期間,竟未安排護理人員值班留守,而是交由一名外籍看護負責照顧院內所有的住民,未料當天凌晨4時許,陳姓住民突然出現身體不適,外籍看護見狀僅使用氧氣瓶為陳男供氧,見陳男不適狀況緩解後,便離開去照顧其他住民,直到清晨6時許,外籍看護送餐給陳男時,卻發現陳男已無任何反應,這才連忙通知黃姓負責人,雖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。
檢方發現,護理之家雖有「掛名」護理人員,但卻有部分護理人員並未在護理之家上班,當人手不足時則會以掛名護理人員在場,但實際上並未安排護理人員留守,且依衛生福利部護理之家設置標準,應24小時須有專業護理人員值班留守,然而陳男當時在身體不適時,卻無護理人員給予及時醫療協助,據此黃姓負責人顯有疏失之責,檢方18日偵結,將黃姓負責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。
出處:三立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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